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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深圳设立光明新区 行政区域包含6街道

发布时间: 2018-05-26 10:29:25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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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4日发布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的通知,国务院已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通知要求,深圳市要按照国务院和民政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深圳市自行解决,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费用。

责任编辑: cui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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