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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吗?答案其实很简单

发布时间: 2020-01-14 09:45:08

来源: 北海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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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资格权和使用权归家庭,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是能否继续享有和使用的问题。农村宅基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村家庭成员可以长期无偿使用,不隶属于个人,只要家庭户口还有村集体成员,都可以永久使用,只是涉及到宅基地面积的问题。另外,农村宅基地随房走,房子所有权归个人,可以继承、租赁,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可以长期使用。

以前,农村多子现象非常普遍,孩子成年以后,父母都会给他们建房成家,这些房子虽然属于父母,但却以馈赠的方式给予了孩子,房基地是他们的父母从村集体那里获取了使用权,本没有处置权,但在农村宅基地的具体管理中,有“地随房走”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上,这样的孩子在拥有了房产的同时,也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许多人就错误的认为房基地是可以继承的。

如今,农村都已经进行了房屋及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即使是子女是农村户口,如果其名下有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那么也只能是继承父母的房产,而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农村子女名下没有宅基地,尚未满足一户一宅的基本条件。那么,农村子女就可以在继承父母房屋的同时,继承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且其使用权是永久的。


责任编辑: bhq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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