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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2018-07-03 09:25:45

来源: 北海日报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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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娴)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北海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从6月20日开始,北海市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市在售项目销售场所和房地产经纪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整治的内容有:商品房销售价格一房一价公示情况,是否按备案价格公示销售;商品房销控情况,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商品房合同价外收取其他费用情况;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银行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情况;擅自出售已查封、抵押商品房情况;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以内部认购、预定、合作开发等方式收取费用或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项目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情况;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照、服务收费公示及其经营情况。

记者了解到,没有按备案价格公示、高出备案价格销售的,物价部门将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将暂停该项目商品房网签,责成企业停业整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天内没有公布预售许可房源捂盘惜售的,住建部门将暂停该项目商品房网签,责成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收回预售许可证,转现房销售。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以内部认购、预定、合作开发等方式收取费用或签订认购协议的,住建部门将立案查处,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银行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北海市将采取约谈方式,责成该企业自行整改,拒不整改,住建部门将暂停该项目网签,责成该企业停业整顿。商品房宣传和广告发布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工商部门将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将暂停该项目网签,责成该企业停业整顿。

与此同时,房地产经纪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和公示有关证照资料的,住建部门将发文通报,责成企业停业整顿,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和监督对象。

房地产经纪企业没有按公示价格收取服务费或存在赚取差价等行为的,由物价部门立案查处。房地产经纪企业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宣传的,工商部门将立案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北海市将列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

此外,北海市宣传部门、网监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及有关房地产舆论情况的监管和疏导,严厉打击媒体网络个人发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各种虚假信息。

责任编辑: zengqian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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