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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起草《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发布时间: 2021-12-17 17:15:49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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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是监管开发商的预售资金。预售是房企常用的一种营销方式,但是预售账户必须要受到监管的。

IMG_4395.JPG《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预售商品房居间代理委托合同,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的预售资金应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督主体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载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告知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场所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

  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止。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监管账户之外向买受人收取预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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