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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有优惠,存贷款享低息

发布时间: 2021-09-28 11:55:50

来源: 北海住房公积金中心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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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优惠》,具体政策如下:
一、存款利率优惠
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资金自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5%,零存整取年利率为1.1%(一年期)。
二、贷款利率优惠
自愿缴存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12个月)后,购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现行的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商业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9%,一般商业银行还会在基准利率上有上浮(上表按基准利率上浮20%计算)。  
三、提取灵活
1、自愿缴存人员除了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提取政策之外,只要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24个月)以上,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以随时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比单位职工更加灵活。同时,自愿缴存人员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销户提取时给予不超过利息额的10%利息补贴。
2、自愿缴存人员家庭无房户每年可以租房名义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租金;购建房贷款后偿还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还贷。
申请办理地点:
1.市本级: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合浦管理部: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铁山港管理部:南康镇朝阳大道南172号(原南康车站)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4.涠洲岛业务代办网点: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广西农村信用社内
咨询电话:
1.市本级:0779-3087059(缴存)0779-3960631(提取)
2.合浦管理部:0779-7198226
3.铁山港管理部:0779-8607276
4.涠洲岛业务代办网点:0779-6012130
如政策有变化的按新政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为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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